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采用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构成。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分类
按认证的种类,中国目前开展的产品认证可以分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非强制性产品认证。
强制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中国强制认证(英语: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简称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制定,由CNCA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授权新成立的国家“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产品认证按照ISO/IEC导则65认可评定,并应得到的授权。认监委对产品强制性认证,将启用新的统一的“中国认证”标志(CCC标志),实行内外一致的新的认证收费标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已授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产品认证(CCC标志)的有关工作。同时,CQC按照ISO/IEC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非强制性产品认证。CQC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质的认证机构。CQC分已加入了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并成为中国国家认证机构(N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