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咨询产品认证,好处产品认证,国标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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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 |
山东 |
储藏方法 |
常温 |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 检查评定
企业要想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继续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允许继续使用标志;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上继续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验的项目不是按检验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重要的是检查那些与制造有关的项目。特别是顾客反映意见较多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监督检查的周期一般每年一次。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发布的《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 认证资质 —————